东陵区看守所官网提供看守所的具体情况,包括看押对象、工作职责、媒体相关新闻报道、地址路线等内容,是看守所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。看守所是羁押被依法逮捕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人、被告人的机关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,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,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,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。此外看守所因工作需要,经主管公安局、处长批准,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,对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,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。
看守所看押对象: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,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监狱、劳动改造机关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追捕、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。没有上述凭证,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,不予收押。
东陵区看守所媒体新闻报道:
从2000年起,东陵区看守所先后为中纪委、省纪委、省公安厅以及外市的重特大案件看押重大犯罪嫌疑人300余人,从没出过跑风、漏风、捎书带信的情况,更没出过任何一点纰漏和事故。沈阳市东陵区看守所由一个不达标的后进看守所,跨入连续十五年实现监所“双无”目标,连续十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达标看守所的先进行列。
东陵区看守所具体路线:
沈阳出口加工区斜对面,沈阳音乐学院东校区正门东20米,进胡同继续走约400米